学生会丨《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12-02 浏览次数: 857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会各项工作和建设,推进我校学生会改革创新,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我校同学对学生会组织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我校党委的领导和团组织及上级学联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书院制模式下团学组织关系,构建“一心双环”的团学组织格局,配合团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推行“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规范性不够、思想引领工作实效性不足、组织设置不科学、校院班三级联动不足、学生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不完备、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符合同学特点不够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结合学校书院制改革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特点,改革优化相应工作机制和内容方法,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得学生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3年内有明显改进,努力在2020年前,使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职能作用更加明确。通过改革积极争取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支持,职能定位更加明确,使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队伍作风更加严实。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校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校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措施

(一)改革优化学生会组织设置

1、构建党委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学生会组织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要坚持在校党委领导下,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组织为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一次研究学生会组织工作,健全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定期向同级党组织开展工作汇报的制度。推动学校将学生会组织的定位职能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功能作用写入《南京审计大学章程》,修订和完善校、院两级学生会章程。

2、优化完善学生会组织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学校、书院、班级”三级联动纵向一体化的工作格局,明确校级学生会组织对书院学生会组织、书院学生会组织对班级班委会的指导职责。校级学生会组织要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指导和联系院级学生会组织,不断加强与书院学生会、广大学生的沟通交流,完善组织框架体系,突出自我管理。在书院制建设模式下,书院学生会应该按照上级学联组织要求结合书院实际对学生会框架进行合理调整。加强校学生会对书院学生会、书院学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校学生会和书院学生会每月召开1次学生会联席会议。

3、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设置。各级学生会组织按需设置校、院两级学生会的机构设置,机构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校、院两级学生会机构设置基本一致。在职能部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校学生会按照扁平化方式设置机构,减少管理层级,构建大学联模式,设置秘书处、校园文化中心、社团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新闻传媒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外交流中心、审计委员会8个中心为副主席单位,校学生会设立执行主席团,由1名主席、8名执行主席组成,执行主席分别兼任各中心主任。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书院学生会参照校学生会设置,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学生会建设,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组成;班委会设置班长1名,班委委员若干(主要包括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等),根据需要设置副班长。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3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校学生会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联系服务学生总人数的1%

4、明确学生会组织基本职能和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长成才、文艺发展、体育健身、权益维护等需求,成立涵盖校级、院级纵向一体化的学习委员会、文艺委员会、体育委员会、成才信息委员会、权益服务委员会五个委员会,开展学业帮扶、生活帮扶、行为习惯养成等帮扶,广泛开展“‘我的青春故事’大学生成长故事会”“青春三走活力南审”等品牌活动,充分发挥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成才、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们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要配合校团委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统筹全校学生社团注册、年检、监督、考核等工作。

(二)改革创新学生会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

1、进一步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进一步明确学生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校级、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不超过两年。一是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名额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书院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大会代表由校学生会推荐、各书院学生会选举、班级选举产生。二是建立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其主要成员由学代会产生的执行委员会委员构成,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代会不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每年召集2次会议。选举产生校学生会和院级学生会的领导机构。校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团、主席团部分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院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在校团委和书院分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2改革夯实学生会理论学习机制

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引领。持续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深化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同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强化社会实践育人,组织广大同学深入基层一线,在实践中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坚定理想信念。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加强对广大同学思想动态的关注,及时分析研判,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加强学习型学生会组织建设。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理论中心组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学习会议,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打造学习型学生会组织。

   3、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校学生会权益部联合各书院学生会学生权益部带头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举办各类权益活动,编写权益报告,以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建立维权通道,增进权益意识。打造食堂日常值班机制以及搭建网络新媒体 “青年之声”、“南审青年”日常维权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推动“党委书记座谈会”、“职能部门交流会”、“师生座谈会”等机制,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辅导老师等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4、创新创优学生会工作内容

1)加强网上学生会建设广泛吸纳同学共同参与工作,注重“网上学生会”建设,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健全、完善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微信、QQ等互联网平台,学生组织每学年制作工作意见调查问卷并通过“南审青年”等途径征集在校学生对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

2)健全项目化、扁平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事务的公开制度,审定办公管理条例、干部管理考核条例以及各职能中心、部门工作手册。完善年度“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志愿者”、“社团建设先进个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校园文化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提高学生满意度测评普及率,扩大广大同学的评价体系影响,完善校学生会组织对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并将广大同学意见及时反馈到各级学生会,加强自我管理,并以此为契机,深入自我教育。

3)进一步打造精品活动平台,强化自我服务。更好地服务同学学习,倡导良好读书风气;更好地举办社团巡礼节等活动,共建良好的校园文化,引导全校学生感受文化艺术氛围;更好的举办篮球赛、乒乓球赛等体育类活动以及群众体育,引领“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的三走文化;更好的举办“一二九朗诵比赛和南审杯等系列活动,做好学生组织在思想引领方面的突出作用;更好的举办科技文化节和“挑战杯”、“创青春”等科技创新类比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更好的承办大型的志愿者活动,使全校同学领悟志愿者精神;更好的举办“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使同学们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更好的举办审计文化论坛,将审计文化特色走出学校。

4)完善学生会组织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校院两级团委指导学生会组织进一步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学生会组织实行预算管理制度,每学期初向同级团委提交预算报告,经审核通过后执行。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财务制度,社会资助进入学校设立的专项经费账户,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进行开支。校学生会审计委员会做好学生会各中心、学生社团的财务审计工作,及时公布审计结果。

5、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和作风建设

1)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2)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主要学生干部名单在全校公布;针对学生会骨干特别是主要干部,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广泛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价考核,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和一定比例非校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价。

3)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对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4)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建立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实行学生干部“亮身份,做表率”制度,促进学生干部严格自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加大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健全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培训体系,依托校院“菁英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作为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三)改革完善工作支持和保障

校党委、书院党委把学生会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每学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并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广大学生通报学校发展建设情况。校团委、书院分团委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充分尊重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校学生会在校团委指导下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政治关,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校团委指导学生会进一步规范社团财务制度,健全经费执行的公开和监督机制,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校党委下发实施,校学生会及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学校党委、书院党委做好对学生会改革的支持和保障。本方案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书院党委和分团委的考核。各书院分团委具体指导书院学生会组织制定具体措施,协调政策资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学生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

责任编辑

胡佳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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