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丨《南京审计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
发布时间: 2019-12-02 浏览次数: 3136

为集中展示新时代南审青年教师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推动我校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校团委、人力资源部、工会决定联合开展南京审计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忠诚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在“三全育人”中发挥突出作用。

3.爱岗敬业,立足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

4.获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年度考核(或岗聘聘期考核)获过“优秀”。

540周岁以下的青年(周岁年龄截止评选当年的430日)。

6.在南京审计大学工作三年以上。

二、评选名额

南京审计大学“青年五四奖章”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10名,其中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 70%

三、申报名额

各分工会组织开展人选申报工作,根据申报条件,推荐2人。

四、评选方式

1.提名阶段

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人员提名,各分工会按照申报条件做好推选工作,提名推荐参评个人。

2.初评阶段

学校成立南京审计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部、教务委员会、学务委员会、总务委员会、科研部、工会、团委、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担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评表彰的具体事务。评委会结合各分工会提名材料筛选 20人进入复评阶段。

3.复评阶段

选派校内外专家召开现场评审会,20名候选人结合自身先进事迹进行公开答辩,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综合评定,确定拟表彰人选名单。

五、奖励办法

1.对评选出的南京审计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人选,颁发奖励证书,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宣传、公开表彰。

2.南京审计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获奖者,在聘岗晋级、职称评审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评选要求

1.做好人选推荐。各二级单位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充分挖掘优秀青年,确保人选来源代表性强,做好人选推荐。

2.把握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既要重点关注推荐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认同度高,为广大青年教师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正能量。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责任编辑

胡佳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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