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审学[2018] 10号
南京审计大学辩论队外出参赛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辩论队外出参赛管理,更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确保队员人身安全,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提到的校辩论队外出参赛是指,南京审计大学辩论队组织辩论队队员离开校园,进行辩论项目的学习、竞赛、交流等群体性外出活动。
第三条 组织队员外出参赛,必须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精心组织,目的明确。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和参加外赛。
第四条 组织队员外出参赛,要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活动内容要适合队员年龄及身心特点,有益队员身心健康。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组织队员参加商业性集体活动。
第五条 审批程序
(一)填表申报。辩论队组织队员集体外出活动,先提交申报材料,上交校学生会。
(二)领导审批。学生会研究后,请示团委书记批准。审批后可以组织外出。
(三)材料存档。审批后所有以南京审计大学辩论队名义参赛的成员,需签订《辩论队外出参赛安全承诺书》(附件),责任书一式三份,由参赛队员、团队和校学生会分别留存。外出活动结束后,及时把活动情况以书面总结形式连同批示材料一起上交学生会存档。
第六条 对于不报、漏报和报告不实或未经批复提前擅自组织外出的,学校将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出了安全责任事故,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外出参赛出发前,要事先考察比赛场地及线路,了解队员的身心健康状态,检查交通工具以及携带的常用物品、药品等,要落实活动安全责任人,对队员讲明活动内容及要求,进行交通、饮食、消防、活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八条 辩论队领队要切实加强活动过程中的组织管理,确保队员活动安全。一、队员活动时不能放任自流,自由活动。二、安排专人负责安全提醒。三、严禁组织队员到荒山野岭等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游玩、野炊,严防火灾、迷失、溺水、摔跌等事故的发生。四、在活动结束时,必须集中清点活动人数及物品等。
第九条 私自组织队员参加各类外出活动,经调查核实后,根据事实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会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
二○一八年六月
主题词:任命 学生干部 通知
报送:校党委 江苏省学生联合会
抄送:校团委 各书院分团委 各书院学生会
附件:
南京审计大学辩论队外出参赛安全承诺书
本人 ,学号: ,专业 ,书院 ,身份证号: ,家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自愿参加南京审计大学辩论队 参赛团队,并已征得家长同意参赛,本人保证自身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赛事,已对本次参赛实践的目的、性质、比赛地点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
外出参赛期间本人承诺保证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对自身人身财产安全负责,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学生活动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地的民族风俗及当地政策。
参赛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团队参赛规定,树立积极良好的队伍形象,代表学校良好形象参赛,赛事期间服从团队集体行动要求,加强自身组织纪律观念,个人不擅自行动。
本人承诺并赞成以上内容,并保证在实践过程中严格遵守,凡因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们本人负责。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