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南京审计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4-03-12浏览次数:78


各分团委、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选树先进典型,展示共青团基层集体和个人优秀风采,激发基层组织活力,表彰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青年团员模范,校团委决定评选2023年度“十佳青年”“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在“五四”期间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十佳青年:依托PU平台进行,采取组织推荐的形式,各书院分团委可分别推荐10名“十佳青年”候选人,研究生团工委可推荐5名候选人,国际联合审计学院分团委可推荐3名候选人,校团委将组织推荐人选通过风采展示等环节最终推选出“十佳青年”和提名奖。具体评选流程及标准见附件1PU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2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各书院、学院按照附件3中名额分配评选并通过PU平台上报校优秀团支部,校团委将结合团支部风采展示、投票情况和支部团日活动成效等环节进行打分,确定“优秀团支部”。其中“五四红旗团支部”将在校级“优秀团支部”中择优产生。具体流程和评选标准见附件4PU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5

(三)优秀团干部:各书院、学院评选认真履行干部职责、工作成绩出色、在工作学习和思想上能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干部。优秀团干部名额按附件3中名额分配评选并上报,书院推选至校级优秀团干部的人选中基层团支部干部应不低于上报总数的40%。除学生团干部外,教工专兼职团干部满足相应条件,也可以申报(所报专兼职优秀团干部名额占用书院上报优秀团干部总名额)。同一申报人只通过一种途径申报,避免重复多头申报。具体流程和评选标准见附件6

()优秀团员:各书院分团委研究生团工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本书院学院团员总数不超过20%的比例评选院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员需在院级优秀团员中产生,按附件3中名额分配评选并上报。原则上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只能申报一项。同一申报人只通过一种途径申报,避免重复多头申报。具体流程和评选标准见附件6

(五)五四红旗团委:校团委将根据各分团委2023年度考核情况综合评定。

二、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与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情况,在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加强双院协同推荐,对拟申报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全面考察,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工作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注重统筹。各级团组织在推荐时要兼顾各个方面,推报的候选人(集体)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团支部在各项工作中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另外本次优秀集体和个人推报严格结合PU平台团支部建设情况及团支部书记培训班表现情况,各书院分团委研究生团工委也需要结合基层团组织建设情况统筹安排。

3.严格把关。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同时提醒申报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各类奖项评选标准和流程中的时间节点安排做好材料的填写和报送,并对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把握进度。各书院分团委研究生团工委请按照通知的时间要求做好评选推报工作,根据校团委的统一安排做好PU平台的相关工作,所有推选名单电子稿(材料清单见附件7)于2024331日前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吴宣霖025-58318230

朱欣雨 18055233773

曹周晨 18068847285

丁  昊 18655506102

电子邮箱:tw.zzb@163.com

特此通知

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

                                    2024312

2023年五四评优附件.rar

 

新闻来源: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作者: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