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支部,各位团员: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青办发〔2022〕6号)和《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办发〔2024〕1号)要求,校团委面向全校开展了相关工作,经分团委选拔推荐,校团委审核,拟推荐泽园书院2020级会计学专业刘米纳同学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公示期为:1月28日—2月1日,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书面反映,邮箱:tw@nau.edu.cn.
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