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高校2022-2023学年“百强先锋团支部”“千优活力团支部”培 育工作的提示》工作安排,现拟开展全省高校2022-2023学年“百强先锋团支部”“千优活力团支部”培育对象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报范围
全校班级团支部(不含2022级新生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等各类学生团支部。培育对象须在2021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中,获评三星级及以上。
二、推报标准
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省高校2022-2023学年“百强先锋团支部”“千优活力团支部”培育工作的提示》中的“五好五有”培育标准,将一批“底子好、成果突出、示范性强”的优秀团支部推荐出来。
三、名额分配
润园、泽园可推报3-4个千优团支部,澄园、沁园、国联审、研究生院可各推2-3个千优团支部。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团委要充分认识到“千优活力团支部”培育工作是加强高校共青团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选拔标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按时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2. 注重工作统筹。各级团组织要将推选工作与创建工作相融合,在创建与推选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团支部工作清单”“团支部工作成绩单”落地落实,真正将支部建强,提升支部的凝聚力与活力。
3. 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分团委推报的培育候选对象需分别填写《全省高校2022-2023学年“千优活力团支部”培育候选对象推荐表》(附件1),《全省高校2022-2023学年“千优活力团支部”培育候选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2)。附件1、2的电子版请于3月9日下班前发送至tw@na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唐利
联系电话:18952088845。
附件: 1. 全省高校2022-2023学年“千优活力团支部”培育候选对象推荐表
2. 全省高校2022-2023学年“千优活力团支部”培育候选对象申报汇总表
附件1:
全省高校2022-2023学年“千优活力团支部”
培育候选对象推荐表
(备注:请务必按照示例规范填写支部名称,表后请附1张该团支部工作成绩单截图、1张“智慧团建”系统中定级结果截图或相关证明)
附件2 | ||||||||||
全省高校2022-2023学年“千优活力团支部” 培育候选对象申报汇总表 | ||||||||||
学校名称 (校团委盖章) | 活动负责人姓名 (团委老师) | 联系电话 | “智慧团建”系统中学校团支部数量 (含独立学院的高校需减去独立学院团支部数) | |||||||
推荐顺序 | 学校名称 | 团支部全称 (规范填写:xx大学xx学院xx级xx专业xx班团支部) | 团支书 姓名 | 团支书 联系电话 | 团支部最近一次 换届时间 | 团建指导员 姓名 | 团建指导员联系电话 | 团支部2021年度定级结果 | 2022年 推优入党人数 | 2022年9-12月开展的特色主题团日活动情况 (列出各次活动时间、主题,成效,不超过400字) |
示例:推优入党人数 /支部总人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