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暑期社会实践:学习预防青少年犯罪,实践团队一直在行动

发布者:团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1-08-31浏览次数:1606

青少年的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这个问题尤为突出,青少年犯罪呈现犯罪罪行严重、团伙犯罪较多等现象,甚至还有的形成犯罪集团等趋势。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仅靠公安机关一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南京审计大学社会安定社会实践小分队在82日,84日分别来到了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问答。





为了体现出不同地方,不同机关的区别,实践团队准备了三个相同的问题进行提问,分别是:1.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场所和作案特点 2.法律上是否允许撤销青少年犯罪记录 3.青少年犯罪与哪些因素有关。

根据回答,实践小组记录并整理了相关信息、关于第一个问题,学校,商业街,酒吧等地段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场所,作案特点则有低龄化,团伙性,冲动型,反复性,成人化。第二个问题,法律上并不允许撤销青少年犯罪记录,但是根据法律,司法机关将会对青少年犯罪记录实施封存,未经允许不予查看。第三个问题,一般青少年犯罪归因于家庭的宠爱或疏于管教,以及青少年自身心智发  展不健全,容易遭受社会不法分子的蒙骗。

在崇川分局,实践团队来到案件管理中心。在这里可以了解到近年来南通市区青少年犯罪的详细情况。原来,市公安局很早就已经关注到青少年犯罪的问题,并已经做好了数据分析和预防措施。近三年以来,南通市区青少年犯罪的数量大大降低,从19年的38例,到20年的20例,再到今年目前只有3例发生,人民警察一直致力于青少年犯问题的解决,并已经富有成效。

在海门区检察院,实践团队学习了矫正犯罪青少年心理问题的相关知识。通过疏导和了解更深层次原因来溯源,多次并且长期地开导青少年以达到疏导及矫正的作用。对于青少年犯罪,办案时需要做到犯罪预防和减少再犯罪,对于社会治理而言,法制片的分享,法制沙龙等活动的开展都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可观的作用。





最后,海门区检察院还为实践团队提供了大学生在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上提供帮助的思路。作为大学生,首先要去积极了解身边同学的情况,如果发现心理问题要及时挖掘产生原因,进行心理疏导,防止犯罪发生。很多社区现在也会举行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活动,大学生可以利用假期时间报名,为其他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已经犯罪的青少年进行心理疏导,减轻社区工作人员的负担。

青少年作为祖国的未来,关系着国家能否持续稳步发展,青少年更是民族文化得以延续的希望。但是青少年暴力犯罪愈发严重,限制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唯有打防结合,筑牢预防这第一道关卡,只有全社会都共同承担预防青少年暴力犯罪这个义务,青少年暴力犯罪才能有效、及时地得到预防。

                                                文案|赵天禹 陈诺

审核|王凯洋 蔡宇骎

责任编辑|徐一冉


新闻来源: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作者: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