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丨《南京审计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者:团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9-11-30浏览次数:396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印发的《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年发〔2016〕18号)和《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南京审计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服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南京审计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第二课堂是指在第一课堂外,全日制本科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利用课外时间独立或以团体合作形式自行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思想成长、校园文化、文体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各类活动,以及相关工作履历、技能特长和所取得的个人荣誉、证书。第二课堂教育是对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补充,是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新型探索。

第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作为共青团深化改革的重要创新举措,顺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是第一课堂的有机补充,具有“客观记录、科学评价、促进成长、服务大局、提升工作、融入社会”等方面的功能。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组成部分,是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动员校内资源服务大学生素质教育,营造大学生自觉参与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  第二课堂学分和积分的计算依据《南京审计大学PU平台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2018级(含)及以后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其他年级参照执行。

第二章课程内容

第五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课程项目主要涵盖:校园文化活动参与、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技能特长、所获荣誉。具体内容如下:

校园文化参与类:主要记载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思想成长、文化活动、志愿服务、学术讲座四类。思想成长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学校组织党校、团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团日活动等;文化活动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志愿服务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类助残敬老爱幼爱心奉献、社区服务、公益劳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赛会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的经历;学术讲座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通识教育讲座,参加各级各类汇报会等。

文体竞赛类:参加各级各类文体竞赛所得奖项、证书等。

创新创业类:主持或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取得的技术专利,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学术科技竞赛获得的奖项及证书。

所获荣誉类:主要记载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包括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如三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

社会工作类:学生在各级各类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履历

社会实践类:主要记载学生参加“三下乡”等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

技能特长类:主要记载获得的各类技能证书及技能竞赛奖项。

第三章  记录评价及应用

第六条  第二课堂评价体系主要针对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情况,开展系统的记录和评价,并进行学分和积分的核定。包括以下2个层面:

1.记录式评价:对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参与过程和成果进行客观的记录,同时依据活动种类、等级、参与方式的不同,在成绩单中予以反映。

2.定量式评价:对学生参加的第二课堂活动设定学分和积分进行量化。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积分计算和转化方法参照《南京审计大学PU平台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执行。

第七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数据管理依托江苏省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PU平台)实施,各级管理员在系统内进行活动发布审核与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实时记录、学分积分认定等工作。

第八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原则上需在毕业前一个学期内修满,毕业学期进行第二课堂必修学分认定工作。必修学分的申请在达到规定数量后,对于超出部分同样进行客观记录。

第九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可对学校各单位开放共享。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并参考相关记录积分,在学生各类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工作中,将学生第二课堂成绩纳入相关评测体系。同时可设置其他激励机制,对在各类第二课堂项目中有优异表现的学生给予不同形式的激励。各单位对所使用的学生数据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可作为学生集体或个人荣誉的证明材料。当学生奖项或证书原件遗失的情况下,“第二课堂成绩单”可作为其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学生需将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荣誉及证书及时录入PU平台中)。

第十一条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通过PU平台随时预览和打印本人“第二课堂成绩单”(经团委盖章后有效)。毕业时,学生可自愿申请将“第二课堂成绩单”装入毕业档案。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南京审计大学 “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务委员会、教务委员会、书院、团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总体规划设计南京审计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建设并不断完善“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体系及学分认定机制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

第十三条  团委成立“素质拓展中心”,按照《南京审计大学PU平台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和PU平台的管理规定进行活动的规划设计、分类审核等工作,指导各级团学组织规范使用PU系统。各书院可成立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依托团学组织建立“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系统运行机构,负责本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课程管理和学生学分、积分的管理认定工作。

第五章    

第十四条  学生如在“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积分认定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取消已获得的学分、积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涉及违纪行为的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南京审计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

黄若瑜

新闻来源:共青团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作者: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