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英雄精神”,2018年7月,澄园书院“征澄”社会实践小分队在祖国东西部地区分别选取江苏如皋、贵州遵义、甘肃会宁三个红色资源集中的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后的实施情况。
“征澄”小分队兵分三路,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法律宣讲、签名活动等形式,搜集该法实施效果的资料,对比分析得出影响不同地区法律实施的因素,提出更有效的落实方案。同时,用实际行动表达对英烈的崇敬,对英烈形象的捍卫,对英烈精神的学习和传承。
江苏如皋篇
如皋组队员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十军纪念馆与参观学习的青少年交流并开展有关《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宣讲活动。
小分队队员向孩子们发放提前印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法案,在孩子们阅读学习过后,又进行了“英烈保护法知多少?”的趣味竞赛。队员表示,希望通过这样一种轻松、高效的形式,提高孩子们对这部法律的了解程度,“见到孩子们的正确率达到70%左右,我们都觉得很欣慰。”
甘肃会宁、白银篇
在会宁,团队采访了来访红军会宁会师纪念馆的游客、工作人员等,走访了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管委会,了解管委会工作人员对相关纪念设施的管理维护情况。
“征澄”实践小分队有幸联系到退役老军人,听他慷慨激扬的讲述当年会宁会师的场景,更深入体会了何为“英雄精神”。
随后,红军会宁会师纪念馆的讲解员苟玉卓姐姐也接受了队员们的采访。
“景区内确实存在一些不尊重英烈形象的现象,有些游客总是无视规定,走到人物雕像近前甚至是触摸雕像然后拍照,这些都是明令禁止的。好在提醒后人们会改善自己的行为,毕竟来这个地方参观的人本身就是抱着一种虔诚尊敬的态度来学习参观的,所以大家都比较注意言行。作为讲解员我们是有这个义务和责任去宣传和推广英雄精神和《英烈保护法》的,在平时的讲解工作中我们也会有意识的加入这个法律的宣传内容,配合纪念馆做好宣传工作,将法律精神落实到位,加强红色教育。”
会宁组的队员随后来到白银市的红军西征胜利纪念馆,在馆内进行参观学习。同时,“征澄”实践小分队也在纪念馆内进行了相关《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宣讲活动,让更多来馆内的游客和馆内工作人员了解到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
实践活动即将结束时,红军西征胜利纪念馆赠予团队一套白银市平川革命历史资料,并提字“红军西征胜利纪念馆赠”。
贵州遵义篇
在2017年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上届“征澄”实践小分队的成员们在遵义会议纪念馆内建立了南京审计大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今年的实践活动,无疑是“征澄”实践小分队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延续。队员们激动地找到“征澄”团队代表我校悬挂于纪念馆墙面显著位置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牌,并对其进行了清洁。
为加深队员们自身对“英雄精神”的了解,队员们还当起了纪念馆志愿者,在场馆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担任起了义务讲解员的角色。
值得一提的是,在遵义会议纪念馆内,“征澄”实践小分队发起了“学习英雄烈士保护法,捍卫英烈荣光”的主题横幅签名活动,得到游客的积极响应。
在纪念馆发放纸质问卷调查的同时,团队利用问卷调查网站发起了线上问卷调查,获得了大量的调查数据。
从这次活动调查的结果显示,无论是在东西部地区,完整深入地了解这部法律的群众相对较少。事实上,在全国各地的旅游景区辱骂诋毁或者不尊重英烈形象的现象是确实存在的,这也是这部法律诞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颁布,让捍卫英烈形象有法可依。
建设法治社会,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这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团队的责任,而是整个社会的全民行动。此次澄园书院“征澄”实践团队的宣讲范围是有限的,队员的力量和影响力也是有限的,但是希望每一位公民都能够行动起来,提高全民素质,遵纪守法。同时,也希望每个人从内心真切的尊重和维护英烈,将“英雄精神”铭记于心。
苍山巍巍,江水泱泱。英烈精神,永续传扬。
新时代的我们,要以英烈保护法实施为契机,致敬英烈、传承初心,勇做新时代的奋进者,让伟大的精神代代相传、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