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文件 |
南审学[2017] 13 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重要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并根据《南京审计大学章程》和《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校党委的领导与校团委的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改革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学校党委的期望、校团委的要求和学生的需求,针对学生会脱离学生的突出现象,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点不够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使得学生会存在的突出问题在2—3年内有明显改进,努力在2020年前,使学生会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
——职能作用更加明确。通过改革,争取在学校党政、二级书院党政和校团委的支持下,使学校各级学生会的地位得到加强,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显著提升。
——代表性更加广泛。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校学生会的代表性,规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队伍作风更加严实。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会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规范学生会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生会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学生会的机构设置,减少层次、提升效能,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避免“行政化”倾向;推动学生会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组织,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改革举措
(一)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
校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
构建党委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学生会配合校团委加强对各级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校学生会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
推动学校将学生会组织的定位职能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功能作用写入《南京审计大学章程》,修订和完善校、院两级学生会章程。
明确学生会组织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长成才、文艺发展、体育健身、权益维护等需求,成立涵盖校级、院级、班级纵向一体化的学习委员会、文艺委员会、体育委员会、成才信息委员会、权益服务委员会五个委员会,由1名校级学生会副主席、四名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负责,开展学业帮扶、生活帮扶、行为习惯养成等帮扶,引领学生鉴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成才、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们正当权益等。
(二)优化学生会组织体系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学校、二级书院、班级”三级联动纵向一体化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强与学院学生会、广大学生的沟通交流,完善组织框架体系,突出自我管理。加强校学生会对二级书院学生会、二级书院学生会对班委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校学生会和二级书院学生会每个月至少召开1次学生会扩大会议;校学生会每年召开1次总结大会,听取二级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校学生会对二级书院学生会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三)进一步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进一步明确学生代表大会主要任务是: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制定及修订学生会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一是扩大代表的广泛性。代表名额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二级书院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大会代表由校学生会推荐、二级书院学生会选举、班级选举产生。二是建立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作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其主要成员由学代会产生的执行委员会委员构成,负责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选举决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常代会不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在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年度,每年召集2次会议。三是选举产生校学生会领导机构。校学生会执行主席团、主席团部分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或常任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校党委批准。
二级书院全部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会议召开周期为一年。二级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主席人选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其他部门干部的选拔产生面向广大同学,保证广大同学的参与机会。
(四)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
按需设置校、院两级学生会的机构设置,机构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校、院两级学生会机构设置基本一致,按照扁平化方式确定职能部门设置,减少管理层次,提升管理效能,减少发文、会议等推动工作的形式。在职能部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项目化工作模式。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8名组成。校会实行中心主任制,八名副主席分别兼任秘书处、校园文化中心、社团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新闻传媒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外交流中心、审计委员会主任。聘任秘书长1名,由团委专职干部兼任。二级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1名,副主席1至3名组成;班委会设置班长1名,班委委员若干(主要包括学习委员、权益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等),根据需要设置副班长。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3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校学生会骨干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联系服务学生总人数的1%。
(五)进一步健全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
1.校学生会权益部联合各学院学生会学生权益部带头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举办各类权益活动,以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建立维权通道,增进权益意识。
2.在校团委指导下,与法学院专业老师、公益律师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经常性联系,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同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3.建立日常调研机制,打造食堂日常值班机制以及搭建网络新媒体 “青年之声”、“南审青年”日常维权平台,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并进行跟进,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
4.推动学校设立“校长座谈会”、“职能部门交流会”、“师生座谈会”等机制,搭建学生与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辅导老师等面对面沟通的常态化机制。
(六)创新五大工作机制
1.广泛吸纳同学共同参与工作,注重“网上学生会”建设,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实现信息扁平化传递,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正能量,同时防止网上负面影响。
2.健全、完善实名认证的官方微博、微信、QQ等互联网平台,加强直接联系服务同学的力度,增强工作互动性,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和评议。
3.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事务的公开制度,审定办公管理条例、干部管理考核条例以及各职能中心、部门工作手册。
4.持续推进年度“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志愿者”、“社团建设先进个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校园文化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提高学生满意度测评普及率,扩大广大同学的评价体系影响,完善校学生会组织对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并将广大同学意见及时反馈到各级学生会,加强自我管理,并以此为契机,深入自我教育。
5.进一步打造精品活动平台,强化自我服务。更好地,服务同学学习,倡导良好读书风气;更好地举办“十佳歌手”、社团巡礼节、百团大战,共建良好的校园文化,引导全校学生感受文化艺术氛围;更好的举办篮球赛、乒乓球赛等体育类活动以及群众体育,引领“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的三走文化;更好的举办科技文化节和“挑战杯”、“床青春”等科技创新类比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更好的承办大型的志愿者活动,使全校同学领悟志愿者精神;更好的举办“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使同学们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更好的举办审计文化论坛,将本校审计文化特色走出学校。
(七)进一步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
1.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主要学生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2.建立健全评价考核制度。主要学生干部名单及联系方式在全校公布;针对学生会骨干特别是主要干部,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知识学习、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广泛吸纳广大同学参与评价考核,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和一定比例非校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述职,接受学生代表和广大同学的评价,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3.建立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对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四是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加大对各类优秀学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健全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培训体系,依托“菁英班”提升学生骨干的领导力和履职能力;关心支持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学生干部,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作为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8.加强学生干部作风建设。
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同学的学生干部队伍;建立学生干部监督约束机制,实行学生干部“亮身份,做表率”制度,促进学生干部严格自律,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将作风建设列入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使用等相关工作的评价体系,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
9.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
校党委、书院党总支把学生会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每学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校团委、二级书院团总支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充分尊重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校学生会在校团委指导下协助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政治关,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校团委指导学生会进一步规范社团财务制度,健全经费执行的公开和监督机制,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三、工作支持和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校团委、二级书院党政要高度重视学生会工作,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要把学生会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校团委、团总支要加强对学生会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充分尊重学生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学生会应在团组织的指导下,协助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把好学生社团活动的政治关,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
四、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