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文件
南审学[2017] 3号
关于召开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的预备通知
各书院学生会,校学生会各中心: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章程》并结合实际情况,我校第十七届学生会任期届满,经校团委、校学生会讨论研究,报请校党委、省学联批准,拟定于2017年5月4日召开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本次大会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和共青团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勤勉尽责,服务同学,积极进取,矢志不渝,为建设高水平特色名校作出新贡献!
二、大会主要任务
仔细回顾和总结我校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各项工作,研究和规划今后一段时期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选举产生第十八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动员和组织全校学生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号召广大同学为开创我校辉煌灿烂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三、大会筹备机构
校学生会牵头组建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由筹备委员会负责本次大会的筹备工作;筹委会由校级学生组织成员和书院学生组织成员共同构成,经校团委、校学生会批准后成立,由校团委指导,设主任委员 名,副主任委员 名,委员若干名,筹备委员会下设若干职能机构负责具体开展工作。
四、大会代表的产生
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共设代表 名,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附件1)开展代表选举工作,将《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表》(附件2)收集整理后于 月 、日:—: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7校学生会办公室筹委会处,并于 月 日:前将电子稿打包发送至nau_xsh@126.com。
五、代表提案的征集
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可就我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生活后勤、校园文化、学生工作等方面问题进行提案。每个代表至少完成 份提案,每个代表团至少完成 份提案。请各代表团组织本单位代表按照《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规范》(附件3)完成提案,并将提案收集整理后于 月 、 日:—: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7校学生会办公室筹委会处,并于 月 日:前将电子稿打包发送至nau_xsh@126.com。
六、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设候选人 名,审计委员会设候选人 名,经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名执行委员会委员和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附件四)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将《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收集整理后于 月 、 日:—: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17校学生会办公室筹委会处,并于 月 日:前将电子稿打包发送至nau_xsh@126.com。
七、工作要求
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请各书院学生会、校学生会各中心给予高度重视,做好本次大会的相关筹备工作,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共同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表》
附件3:《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规范》
附件4:《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附件5:《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
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
2017年5月15日
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秘书处 2017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1:
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资格
1.正式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南京审计大学(不含金审学院)在册本科学生;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全心全意为广大青年学生服务;
(3)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能充分代表广大学生的意见;
(4)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组织纪律性强,能够正确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正确行使青年学生民主权利;
(5)累计学分绩点3.0以上,无挂科,无违规违纪行为。
2.列席代表单位为校团委、各书院分团委、研究生会、金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名额分配
1.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润园书院 名,泽园书院 名,澄园书院名,沁园书院 名,校级学生组织名,各单位代表组成代表团参会。
2.本次大会列席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校团委 名,各书院分团委各 名,研究生会 名,金审学院 名,继续教育学院 名。
三、产生办法
1.校级学生组织和各书院学生会按照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酝酿、发扬民主的原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代表选举办法报筹委会备案,按照选举办法差额选举本次大会代表。
2.校级学生组织和各书院学生会确定代表名单并经本级团组织同意后报筹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向筹委会出具选举情况说明书。
3.列席代表产生办法由选派单位确定,产生列席代表后报筹委会。
附件2:
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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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学 号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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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班级 |
| 电 话 |
| 学分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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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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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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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委 意 见 |
班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学生会意见 | 团组织意见 | 资格审查委员会意见 | ||||||
签章 年 月 日 |
签章 年 月 日 |
签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规范
为进一步发扬学生民主,反映学生心声,了解和掌握广大学生的所需所想,更好地推动全校各级学生组织、学生为我校建言献策,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我校学生会工作,开展本次大会代表提案工作,现将代表提案规范下:
一、提案方式
提案可由正式代表个人或联名提出;提案的联名人数不超过 人。
集体提案应由参加大会的各代表团提出。
提案应内容集中,一事一案。
二、提案要求
1 提案应实事求是,具有广泛代表性,能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
2.撰写提案前,应明确主题和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3.提案的内容应当简明扼要,提案字数控制在300-1500字之间。
三、提案格式
1.提案标题居中,小二号宋体字;
2.标题后空一行开始提案正文,正文为宋体字,一级标题为三号字,二级标题为四号字,其他小标题和正文内容为小四号字,标题需加粗,全文1.5倍行距;
3.提案第一页为《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登记表》(见下表),打印版的提案内容与该表装订在一起。
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登记表 | |||||
案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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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 联名提案 | 代表姓名 | 所属代表团 | 书院班级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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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提案 | 组织名称 | 负责人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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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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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议 意 见 |
年 月 日 |
附件4:
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候选人资格
1.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
2.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3.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工作水平和政治素养,良好的群众基础, 具有服务精神和奉献意识;
4.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分绩点3.0及以上,综测等级B+及以上,无挂科,无违规违纪行为;
5.有能力胜任所在职务的工作;执行委员会候选人需具备一年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院级学生组织部长或同等级别及以上学生工作经验,审计委员会候选人需具备一年校级学生组织干事、院级学生组织副部长或同等级别及以上学生工作经验,有学生组织监督检查工作经验。
二、候选人名额分配
执行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分配:校学生会 名,校社联 名,校科协 名,校青协 名,新闻传媒中心 名,润园书院 名,泽园书院 名,澄园书院 名,沁园书院 名。
审计委员会候选人名额分配:审计委员会 名,润园书院 名,泽园书院 名,澄园书院 名,沁园书院 名。
三、候选人产生办法
1.校级学生组织代表团和各书院代表团按照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讨论酝酿、发扬民主的原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代表所在书院党组织同意向筹委会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有志愿从事学生会工作的代表可向所在单位代表团自荐。
2.筹委会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等民主程序在候选人预备人选中选拔 名执行委员会候选人和 名审计委员会候选人。
附件5:
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籍 贯 |
| 性 别 |
| 照
片 | |||
学 号 |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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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学分绩点 |
| 综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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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 书院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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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代表团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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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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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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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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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意见 | 党组织意见 | 资格审查委员会意见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