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发布者:张珺发布时间:2018-07-12浏览次数:1635

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文件

 

 

南审学[2017] 1

 

 

关于召开南京审计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

的请示

 

 

中共南京审计大学委员会:

南京审计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三年以来,在校党委和省学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我校学生会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原则,从广大同学的实际需要出发,切实服务广大同学,在促进广大同学成长成才和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现我校第十七届学生会任期届满,为使学生会工作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促进学生会组织取得更大发展,开创学生会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章程》,经研究并请示校团委同意,拟于201754日召开南京审计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问题请示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七中全会和共青团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诚信笃实,服务同学,追求卓越,奋发向上,为建设高水平特色名校作出新贡献!

主要任务:仔细分析和总结我校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各项工作,探索和规划今后一段时期学生会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选举产生第十八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动员和组织全校学生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进取、求真务实,号召广大同学为开创我校辉煌灿烂的明天而不懈努力!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第十七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第十七届学生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新修订的《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章程》;

4.选举产生第十八届学生会执行委员会与第十八届学生会审计委员会;

5.宣读大会倡议书。

三、大会代表、执行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产生办法

根据《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基层组织选举办法》、《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定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 名;执行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通过校学生会推荐、各书院学生会推荐、自荐等方式,经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等民主程序拟产生 名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大会差额选举拟产生 名执行委员会委员和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

四、当前主要筹备工作

1.成立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确定大会代表及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3.征集提案;

4.组织推荐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

5.起草工作报告,修订章程并广泛征求意见;

6.其他相关准备工作。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 

     2017510  

 

 

 

 

 

 

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秘书处              20175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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