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7-09-25浏览次数:1919

 

关于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7-09-20 南审青年

 

关于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校学生会、各书院学生会:

 

根据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学生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指示精神,现就我校学生会正式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名额分配,我校学生会推选正式代表2名,其中普通学生代表1名。

 

二、 代表候选人的资格

 

1.思想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 高度一致。

 

2. 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 会公德、个人品德,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 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工作、创新创业、公益 志愿、社会实践或文体艺术等特定领域业绩突出,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4. 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拥护、信任,能够准确反映同学 的意见和需求,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 履职能力强。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同学的 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及程序

 

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

1.推荐提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校学生会推荐1名候选人,各书院学生会推荐1名候选人。经校团委指导,学生会执行委员会讨论将产生3名候选人提交第十八届学代会执行委员会,请于2017年9月21日前将登记表(阅读原文获取)发送至秘书处公邮:nau_xshmsc@163.com

 

2.组织考察。团委、学生会要组织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并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含差额数)。

 

3.代表选举。通过召开第十八届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会会议,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代表选举。

 

4.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要将名单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核。

 

 

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关键词:代表  候选人  通知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获取登记表

 


责任编辑 | 校会新传融合营运部彭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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