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关于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校学生会、各书院学生会:
根据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学生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指示精神,现就我校学生会正式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名额分配,我校学生会推选正式代表2名,其中普通学生代表1名。
二、 代表候选人的资格
1.思想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 高度一致。
2. 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 会公德、个人品德,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 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工作、创新创业、公益 志愿、社会实践或文体艺术等特定领域业绩突出,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4. 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拥护、信任,能够准确反映同学 的意见和需求,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 履职能力强。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同学的 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及程序
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
1.推荐提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校学生会推荐1名候选人,各书院学生会推荐1名候选人。经校团委指导,学生会执行委员会讨论将产生3名候选人提交第十八届学代会执行委员会,请于2017年9月21日前将登记表(阅读原文获取)发送至秘书处公邮:nau_xshmsc@163.com
2.组织考察。团委、学生会要组织对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并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含差额数)。
3.代表选举。通过召开第十八届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会会议,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代表选举。
4.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要将名单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核。
南京审计大学学生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关键词:代表 候选人 通知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获取登记表
责任编辑 | 校会新传融合营运部彭梓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