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校志愿者工作的管理考核,保证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利用PU平台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推进我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志愿活动发布
校内认证的志愿活动的发布只能由如下部门发起:
(一) 南京审计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 润园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三) 泽园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四) 澄园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五) 沁园书院志愿者工作部发布
挂靠书院的公益社团组织或校内其他学生组织等其他非上述组织开展的志愿活动要向相关青协组织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对应青协组织审核通过后代为发布。
二、 志愿活动认证
(一) 校内活动认证
各书院青协实时汇总和确认各场志愿活动,并填写统计表(见附件2),发送到南京审计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项目管理部公邮(nauzyzxmgl@163.com),由南京审计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进行实践积分认证。活动结束后,发起组织在PU上自行提交相关总结材料申请完结。
(二) 校外活动认证
志愿者自行参与的由学校外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由服务单位或活动组织单位开具服务时长证明,加盖公章后可在PU上进行个人实践积分申请。
(三) 志愿活动认证流程
1.前期准备
新开展活动活动前至少提前一周上交策划,交到对应认证部门进行审核和备份;对于开展的常规性活动和长期开展的活动,不用上交策划,但需要填写一份志愿活动信息表(见附件3),活动前至少提前两天上交到对应认证部门进行备份。(二者必有其一,用于对应活动及进行追责)。
2.关于积分
活动审核后可在PU上进行活动发布,志愿者通过报名参与对应活动,由活动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到,存在无故缺席、代签、活动过程中态度极其不端正等违规行为的,各青协组织有权根据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惩罚措施。志愿者存在因个人原因替换的,不可重复给分,即名额固定,原则上替换应为整个活动期内替换。
活动结束后当天填写统一表格模板(见附件4),并通过自有平台进行公示,志愿者可对应保存,用于志愿者每学年末统一进行个人实践积分申请,避免因软件问题导致的志愿者无法获得相关活动实践积分。
需要进行个人认证的同学(包括自行参与的校外活动)需下载统一个人模板(见附件5)填写,此模板只可电子档,不可存在手写、涂抹、修改等违规行为(存在上述情况可拒绝认证),并上交到对应活动发起组织盖章存底,同时在PU平台上发起个人实践积分申请,由各青协汇总完成后统一进行实践积分认证。
三、 PU积分换算
(一)志愿时长换算
2小时以下 1积分
2小时到4小时 2积分
4小时到8小时 3积分
8小时以上 4积分
(二)积分换算说明
1.上述积分皆为实践积分,即在PU手机客户端中显示的学分;
2.自主参与的校外活动原则上单次活动申请不超过2积分;
3.在上述时长基础上,市级活动可加1分,省级活动可加2分,国家级活动可加3分,每个活动最多不超过4分;
4.特殊性地代表学校外出进行志愿服务的大型文体类活动5分一次。
5.所有开展的长期活动,按照单次活动给分,单次活动按照上述原则。
6.在活动评优中,个人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全国表彰的,分别认定5、10、20、30个实践积分;集体受到表彰的,第一负责人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实践积分,其成员按上述标准减半认定实践积分。同时获得多项表彰的,取最高实践积分予以认定。
四、其他说明
(一)以下活动不计入志愿服务类积分认定:
1.学生干部职责内的工作;
2.勤工助学等有偿服务;
3.礼仪队日常礼仪、记者队外派记者等活动;
4.其他不适宜计入志愿时长的活动。
(二)对于不同类型志愿服务活动的签到规范:
1.对于长期开展的志愿服务,定期按照单次活动发布,积分认定按照上述积分认定原则;
2.对于参加大型赛事、迎新、庆典活动等不能提前确定时间段的大型志愿活动,统一按照志愿者实际到达时间签到。
(三)此条例只针对志愿服务类、义工部分,劳动课由各书院自行组织活动并进行认证。
(四)本细则针对南京审计大学所有在校学生,并于本实施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南京审计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6年11月8日
附件: